医院简介
扶绥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6年,属公益性事业单位,是一所集保健、医疗、康复、培训、辖区指导管理于一体的现代化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,为县域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、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,是生育友好医院、儿童友好医院、爱婴医院,是扶绥县医疗保险、健康检查定点医院,承担着全县妇幼保健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指导、培训、妇幼信息管理等工作。新院区位于扶绥县新宁镇金龙路19号,总占地60亩,建筑面积2.9万平方米,可容纳床位210张,2025年1月完成医院整体搬迁,同年12月30日,完成扶绥县人民医院(总院)产科、新生儿科住院部整合到扶绥县妇幼保健院(扶绥县人民医院南院区)。全院在岗职工200余人,其中卫生技术人员约占85%。
医院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,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,保健与临床相结合、面向群体、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,一切为了妇女儿童健康的宗旨。坚持“尚仁尚德,至精至美”的院训,以规范管理,持续改进的服务理念,提升素质,增强实力,建设社会满意的现代化妇幼保健院。
招聘原则
为进一步充实现有人才队伍,促进医院学科发展,提升医院综合实力,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,扶绥县妇幼保健院(扶绥县人民医院南院区)决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,具体招聘事宜如下:
招聘岗位


福利待遇
一、法定待遇:缴纳“五险一金”,享受带薪年休假、产假等。二、薪酬待遇:工资标准按国家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,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考评方案执行;实行同工同酬。
招聘条件要求
一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较强的责任心,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。
二、身体、心理健康,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要求。
三、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条件。
四、凡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,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,不接受其应聘申请。
招聘程序
一、支持现场和邮箱投递两种方式报名。
二、现场报名的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、复印件到扶绥县金龙路19号住院楼十二楼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;
三、邮箱投递材料报名,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:fsfyrszp@163.com
二、资格审查
医院根据招聘岗位要求,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,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,应聘者须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,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。
三、院内面试
医院将组织专业面试,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。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面试,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四、体检
依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,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,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同放弃资格。体检标准参照新的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。
五、录用
体检合格者录用,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六、其他说明
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,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,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错过相关事宜的,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。
纪律监督
(一)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,包括学历学位证书、执业证书、规范化培训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奖励证书及反映个人实绩的各种材料。对在报名、考试、考核、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,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(二)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开展,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。
联系方式
热线电话:
0771-7517160(人事科)
扶绥县妇幼保健院
扶绥县人民医院南院区
2026年3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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